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穿山甲平台或通过合理方式公示,经公示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推广者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商业环境,保障穿山甲开发者、商家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穿山甲电商联盟推广管理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穿山甲平台开展电商商品/服务推广合作经营活动的穿山甲平台开发者,包括厂商、SDK开发者及其他接入方式开发者。
本规则是对“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以及其他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推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1)穿山甲平台/穿山甲/平台:穿山甲是一个全球开发者成长平台,为广告主和流量主提供智能、精准、高效的移动流量解决方案。
(2)推广者:指在穿山甲平台成功注册账户,具备使用穿山甲平台提供电商商品/服务推广服务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运营移动应用、网站等产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电商联盟合作平台:与穿山甲平台开展商品/服务分销合作的电商联盟合作平台,推广者通过接入穿山甲平台对电商联盟合作平台的商品/服务进行推广。
推广者需保证其是依据法律法规合法注册经营法人主体,已取得与平台开展合作所必需的法定许可、资质,确保有权与平台合作,并有权履行平台协议、规则项下的所有义务。
推广者应按平台要求及时、详尽、准确的提交相关经营资质,保证向平台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如出现推广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超出授权期、有效期或者发生其他变更时,推广者应及时通知平台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推广者不做修改或消极对待,视为原资质信息失效,推广者推广权限失效,无法继续开展电商联盟推广经营活动。
2.1 推广者在推广过程不得出现以下违规行为,否则平台有权按照下表规则对推广者扣除信用分,平台将根据推广者信用分情况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违规行为 | 二级分类 | 规则描述 | 扣分(分/次) | 严重情形 |
违规推广 | 违规使用抖音品牌 | 不得使用或授权任何合作伙伴或默许任何合作伙伴使用“字节跳动”“头条”“抖音”“抖音电商”“抖音团购”等所推广商品所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产品名。 | 2分/次 | 12分/次 |
违规站内推广 | 不得在抖音APP(含抖音火山版、抖音极速版等各版本)或抖音网站内,发布招募推广者代理、推广渠道等相关内容。 | 4分/次 | ||
推广违规商品或内容 | 推广者所推广的商品及内容不得包含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
违规推广直播间 | 推广者所推广的直播间内容及宣传物料不得包含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
宣导返利 | 推广者不得以明文或暗示宣导消费者可通过其返利功能,以低于商品前台价格的破价购买电商联盟合作平台商品/服务以获取返利。 | |||
虚假交易 | 推广者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刷量、虚假购买、恶意购买、倒买倒卖等。 | 2分/次 | ||
线下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 | 4分/次 | ||
其他违规 | 不得出现任何其他违规行为(如诈骗、传销、威胁商家、骚扰用户、攻击直播间等行为)。 | 4分/次 | ||
不正当竞争 | 利益输送 |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字节跳动员工及其利益相关方输送超过常规商务标准的礼品、礼金或娱乐款待等;或对利益冲突场景未提前报备被查实等。 | 12分/次 | |
恶意竞争 | 包括但不限于: | 4分/次 | ||
接口安全 | 不当获取/使用数据信息 | 以不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与穿山甲合作过程所获悉的业务数据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信息、创作者信息、团长信息、推广者信息、商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标题和描述、商品价格、商商品图片等)、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推广相关信息;他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身份证信息、及其他涉及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信息,以及其他与穿山甲和/或电商联盟合作平台商业活动有关产生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等全部信息。 | 4分/次 | |
其他违规 | 未经穿山甲、电商联盟合作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事先许可,推广者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4分/次 | ||
流量异常 | 流量异常、流量作弊 | 包括但不限于: | 4分/次 |
2.2 穿山甲对推广者的违规行为扣分后,有权根据推广者剩余信用分档位采取处罚措施,具体措施如下表。所有推广者初始信用分为12分。每个月度内无任何违规行为的推广者,奖励信用分1分,信用分上限为12分,若推广者进行奖励加分后的信用分余额超过12分的,仍记为12分。
信用分档位 | 处罚措施 |
8≤信用分<12 | 警告 |
4≤信用分<8 | 1) 限期推广者7日内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消极处理,平台停止提供推广功能30天,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2) 自处理之日起30天内暂停佣金结算。 | |
0<信用分<4 | 1) 限期推广者7日内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消极处理,平台停止提供推广功能30天,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2) 自处理之日起60天内暂停佣金结算。 | |
信用分≤0 | 1) 平台终止提供推广功能,封禁推广者账号,进行中的转链推广将被暂停,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2) 平台网页/推广者管理社群公示。 | |
3) 清退后180天内不得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 |
4)对穿山甲或抖音/西瓜平台等平台关联方造成巨大负面影响或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穿山甲有权对其账号进行永久封禁、终止结算。 |
特殊说明:
(1)推广者存在流量异常违规行为的,经平台核实后,除根据扣分后的信用分档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外,平台还有权扣减异常流量产生的全部推广收益。
(2)处罚生效及申诉时间:发现违规后平台通过预警单/站内信等形式通知处罚措施,相关处罚措施立即生效。推广者可在7天内通过申诉入口/穿山甲客服进行申诉,每次违规处罚有3次申诉机会,平台将根据申诉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处罚。推广者申诉应在平台限期时间内进行,过期未申诉的,平台将不再支持申诉。如出现严重违规经评估需直接对推广者进行清退的,穿山甲有权立即执行。
其他电商联盟合作平台的业务规范属于本推广管理规则的组成部分,推广者也应当遵守其他电商联盟合作平台已经发布以及未来可能发布的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电商联盟合作平台《抖音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淘宝联盟平台《淘客推广规范》等,实际以推广者所接入的合作平台为准。若规则名称或链接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电商联盟合作平台对其平台规则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推广者也应当同样遵守,否则视为推广者违规,穿山甲平台有权按照协议及相关管理、处罚规则对推广者进行处罚。
若推广者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穿山甲电商联盟合作,可主动向我们联系申请退出;正式退出前,我们将进行身份验证、安全状态、资金结算等操作。确认推广者可退出之后,穿山甲会关闭推广者账号所有的推广功能权限和服务,同时推广者的信息也将保持不可被检索和访问的状态,且退出后180天内不接受再次入驻。
申请退出提交地址:
推广者权限开通90天后,CPS推广支付GMV<1000元人民币,或成交UV<10,将关闭平台CPS推广权限,推广者可于次月10号后再次申请开通权限;再次申请开通CPS权限后,仍未达到自开通之日起90天内,CPS推广支付GMV>1000元人民币,且成交UV>10,将不再接受CPS推广权限申请。
推广者所创建应用90天内CPS推广支付GMV<500元人民币,或成交UV<5,将关闭该应用推广权限,如需使用应用请重新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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