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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电商联盟推广管理规则
最近更新 2024-11-14 10:31:47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穿山甲平台或通过合理方式公示,经公示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推广者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商业环境,保障穿山甲开发者、商家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穿山甲电商联盟推广管理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穿山甲平台开展电商商品、服务推广合作经营活动的穿山甲平台开发者,包括厂商、SDK开发者及其他接入方式开发者。

名词解释:

  1. 穿山甲平台/穿山甲/平台:穿山甲是一个全球开发者成长平台,为广告主和流量主提供智能、精准、高效的移动流量解决方案。
  2. 推广者:指在穿山甲平台成功注册账户,具备使用穿山甲平台提供电商商品、服务推广服务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运营移动应用、网站等产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以及其他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推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推广者管理规则

2.1 推广者资质管理

推广者需保证其是依据法律法规合法注册经营法人主体,已取得与平台开展合作所必需的法定许可、资质,确保有权与平台合作,并有权履行平台协议、规则项下的所有义务。

推广者应按平台要求及时、详尽、准确的提交相关经营资质,保证向平台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如出现推广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超出授权期、有效期或者发生其他变更时,推广者应及时通知平台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推广者不做修改或消极对待,视为原资质信息失效,推广者推广权限失效,无法继续开展电商联盟推广经营活动。

2.2 推广者经营宣传规则

1)不得使用或授权任何合作伙伴或默许任何合作伙伴使用“字节跳动”“头条”“抖音”“抖音电商”“抖音团购”等所推广商品所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产品名。

违规行为举例:使用“抖音官方” “抖音指定”“抖音系”“抖音旗下”“抖音特邀”等表述,使用抖音/抖音电商Logo、大促视觉元素等抖音各类标识或形象。

2)不得宣导返利

推广者不得以明文宣导消费者可通过其返利功能,购买抖音平台商品、直播间商品获取返利,推广低于商品前台价格的破价购买方式。

3)不得在抖音站内宣导推广者相关内容

是指不得在抖音APP(含抖音火山版、抖音极速版等各版本)或抖音网站内,发布招募推广者代理、推广渠道等相关内容。

4)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指示任何第三方进行刷量、虚假购买、恶意购买、倒买倒卖等。

5)不得与合作方私自线下结算佣金或其他推广服务费。

推广者私自向合作方收费或进行线下结算,风险由推广者与合作方共担,与平台无关。因推广者的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者与其合作方就推广行为产生争议或者因其他合作产生争议,均由推广者与其合作方自行负责解决,与平台无关,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进行处罚。

6)不得进行恶性竞争行,包括但不限于扰乱市场价格,恶性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

7)不得出现任何其他违规行为(如诈骗、传销、威胁商家、骚扰用户、攻击直播间等行为)。

2.3 商品推广规则

推广者进行推广时,如对穿山甲提供的宣传内容进行修改的,应遵守如下要求:

1)不得推广含有正品、专柜、进/出口等容易误导消费者且无法证实的商品或信息描述;

2)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或非正规途径流通的商品或信息,如A货、高仿、外贸原单、尾单、盗版、精工1:1、OEM等;

3)不得推广含有低俗、色情、恶搞、有违公序良俗的图片及文字商品或信息;

4)不得推广含有最低价、国家级、最高级、最优等绝对化描述的商品或信息,如全网最低价、最好、顶级、顶尖、第一品牌等;

5)不得推广图片促销信息、商品价格、销量、链接描述等存在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商品或信息(如:全场包邮,必须所有宝贝支持全国包邮。全场1折起,必须存在真正1折的宝贝。1折=宝贝促销价/宝贝原价,其中,原价的定义是:前30日内抖音平台的最低交易价格;

6)不得推广其他平台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7)其他不符合平台规则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4 直播间推广规则

推广者推广直播间时,推广信息及宣传物料不得包含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或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定要求;

2)涉及国家领导人、公检法军、国家机关、国徽国旗等形象或词语;

3)涉及社会负面事件、热点事件、敏感事件、红歌军歌、革命烈士等;

4)涉及邪教、封建迷信、低俗色情、血腥恐怖等相关元素;

5)违反公序良俗、社会价值观相关元素,如:歧视、侮辱、挑衅、羞辱、谩骂、威胁,攻击他⼈,以及实施其他干扰用户判断、敲诈勒索、发布仇恨⾔论、恶意引战等行为;

6)发布不实信息、谣言、⽆事实依据或当前存在争议性的内容;

7)分享假冒、盗版商品,或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

9)泄露他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或带有侵犯个⼈隐私性质的⾛光、偷拍等内容。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10)其他不符合平台规则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5 接口数据安全规则

1)穿山甲推广者不得以不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业务数据信息。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店铺信息、创作者信息、团长信息、推广者信息、商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商品标题和描述、商品价格、商商品图片等)、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推广相关信息;他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身份证信息、及其他涉及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信息,以及其他与平台商业活动有关产生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等全部信息。

2)穿山甲推广者不得在未经平台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如下任一行为:

(1)向第三方租借账号;

(2)与第三方共享账号;

(3)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或探测;

(4)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

(5)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6)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7)穿山甲推广者违规使用第三方软件,导致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泄露;

(8)穿山甲推广者在职员工或员工离职前,滥用/泄露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9)指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

(10)未经授权和允许查询、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致使平台商业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11)开发者查询、获取平台商业或个人数据,超过合理必要额度或超出本业务目的使用、共享业务数据信息;

(12)以租借、共享账号或提供API权限代码、二次封装API接口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获取API相关权限或相关数据

(13)其他未经允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

2.6 电商联盟合作平台规则

电商联盟合作平台规范属于本推广管理规则的组成部分,推广者也应当遵守电商联盟合作平台已经发布以及未来可能发布的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抖音电商平台《抖音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淘宝联盟平台《淘客推广规范》等,若规则名称或链接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电商联盟平台对相应平台规则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推广者也应当同样遵守,否则视为推广者违规,穿山甲平台有权按照协议及相关管理、处罚规则对推广者进行处罚。

第三章 推广者违规处罚规则

3.1 推广者管理细则

违规类型

二级分类

规则描述

扣分(分/次)

严重情形

所有推广者初始分为12分。
扣分对应的处理措施及信用分周期更新:
(1)详见“违规处罚一览表”:信用分累计扣分至≤0分,账户封禁且180天内不允许再入驻;
(2)推广者起始推广分12分。
(3)每个季度就无违规推广者,奖励推广分1分,推广管理分上限12分,若推广者本季度推广管理分余额12分,加分后仍记作12分;该场景下,下个季度若有违规扣分,上个季度的加分奖励不做抵扣。

12分/次
(直接清退)

违规宣传

违规使用抖音品牌

不得使用或授权任何合作伙伴或默许任何合作伙伴使用“字节跳动”“头条”“抖音”“抖音电商”“抖音团购”等所推广商品所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平台或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产品名。
违规行为举例:使用“抖音官方” “抖音指定”“抖音系”“抖音旗下”“抖音特邀”等表述,使用抖音/抖音电商Logo、大促视觉元素等抖音各类标识或形象。

4分/次

违规站内推广

不得在抖音APP(含抖音火山版、抖音极速版等各版本)或抖音网站内,发布招募推广者代理、推广渠道等相关内容。

推广违规商品或内容

1)不得推广含有正品、专柜、进/出口等容易误导消费者且无法证实的商品或信息描述;
2)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或非正规途径流通的商品或信息,如A货、高仿、外贸原单、尾单、盗版、精工1:1、OEM等;
3)不得推广含有低俗、色情、恶搞、有违公序良俗的图片及文字商品或信息;
4)不得推广含有最低价、国家级、最高级、最优等绝对化描述的商品或信息,如全网最低价、最好、顶级、顶尖、第一品牌等;
5)不得推广图片促销信息、商品价格、销量、链接描述等存在不符或无法证实的商品或信息(如:全场包邮,必须所有宝贝支持全国包邮。全场1折起,必须存在真正1折的宝贝。1折=宝贝促销价/宝贝原价,其中,原价的定义是:前30日内抖音平台的最低交易价格;
6)不得推广其他平台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7)其他不符合平台规则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违规推广直播间

推广者所推广的直播间内容及宣传物料不得包含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或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规定要求;
2)涉及国家领导人、公检法军、国家机关、国徽国旗等形象或词语;
3)涉及社会负面事件、热点事件、敏感事件、红歌军歌、革命烈士等;
4)涉及邪教、封建迷信、低俗色情、血腥恐怖等相关元素;
5)违反公序良俗、社会价值观相关元素,如:歧视、侮辱、挑衅、羞辱、谩骂、威胁,攻击他⼈,以及实施其他干扰用户判断、敲诈勒索、发布仇恨⾔论、恶意引战等行为;
6)发布不实信息、谣言、⽆事实依据或当前存在争议性的内容;
7)分享假冒、盗版商品,或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
9)泄露他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或带有侵犯个⼈隐私性质的⾛光、偷拍等内容。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10)其他不符合平台规则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违规推广

虚假交易

不得进行虚假交易;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刷量、虚假购买、恶意购买、倒买倒卖等。

2分/次

线下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
不得私自向合作方收费或私自线下结算。

4分/次

其他违规

不得出现任何其他违规行为(如诈骗、传销、威胁商家、骚扰用户、攻击直播间等行为)。

4分/次

不当竞争

利益输送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字节跳动员工及其利益相关方输送超过常规商务标准的礼品、礼金或娱乐款待等;或对利益冲突场景未提前报备被查实等。

12分/次

恶意竞争

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恶性竞争行为(扰乱市场价格,恶性抢占市场份额的行为);
2)使用同行showcase外宣的行为;
3)恶意发布同行外宣文章,企图抹黑、污蔑他人违规的行为。

4分/次

接口安全

不当获取/使用数据信息

以不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业务数据信息。

4分/次


3.2 违规处罚一览表

信用分节点

处理方式

8≤信用分<12

警告

4≤信用分<8

1) 限期推广者7日内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消极处理,平台停止提供推广功能30天,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自处理之日起30天内暂停佣金结算。

0<信用分<4

1) 限期推广者7日内整改,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消极处理,平台停止提供推广功能30天,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自处理之日起60天内暂停佣金结算。

信用分≤0

1) 平台终止提供推广功能,封禁推广者账号,进行中的转链推广将被暂停,且推广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平台网页/推广者管理社群公示。

3) 清退后180天内不得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4)对穿山甲或抖音/西瓜平台等平台关联方造成巨大负面影响或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穿山甲有权对其账号进行永久封禁、终止结算。

备注

处罚生效及申诉时间:
发现违规后平台以预警单/站内信形式做判罚处理通知并即时生效处罚,推广者可在7天内通过申诉入口/穿山甲客服进行申诉,每次违规处罚有3次申诉机会,平台将根据申诉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处罚。申诉应在平台限期时间内进行,过期未申诉的,平台将不再支持申诉。
如出现重大违规经评估需直接处以推广者清退,则平台有权立即执行。

第四章 附则

4.1 主动退出细则

若推广者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穿山甲平台,可主动向我们联系申请退出;正式退出前,我们将进行身份验证、安全状态、资金结算等操作。确认推广者可退出之后,平台会关闭推广者账号所有的推广功能权限和服务,同时推广者的信息也将保持不可被检索和访问的状态,且退出后180天内不接受再次入驻。

申请退出提交地址:

  • 提交形式:邮件形式
  • 提交格式:邮件标题:XX推广者退出申请(不是此标题的一律不处理);正文:1)XX推广者媒体名称;2)说明清楚退出原因;3)确定申请退出的推广者经营主体名称,需确认180天内不再入驻;4)纸质版申请应加盖推广者主体的公章。

4.2 账号及应用闲置清退规则

推广者权限开通90天后,CPS推广支付GMV<1000元人民币,或成交UV<10,将关闭平台CPS推广权限,推广者可于次月10号后再次申请开通权限;再次申请开通CPS权限后,仍未达到自开通之日起90天内,CPS推广支付GMV>1000元人民币,且成交UV>10,将不再接受CPS推广权限申请。

推广者所创建应用90天内CPS推广支付GMV<500元人民币,或成交UV<5,将关闭该应用推广权限,如需使用应用请重新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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