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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规范/违规及处罚/平台规范/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
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
最近更新 2024-05-07 11:40:49

穿山甲平台开发者管理规则

生效时间: 2023年 09月 19日

一、概述

(一)目的

为了打造良好的营销环境和平台秩序,规范开发者行为,穿山甲平台(简称“平台”)现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穿山甲平台服务协议、业务规范等内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穿山甲平台开展合作的所有穿山甲平台开发者,包括厂商、SDK开发者及其他接入方式开发者。

(三)定义

  1. 穿山甲平台/穿山甲:穿山甲是一个全球开发者成长平台,为广告主和流量主提供智能、精准、高效的移动流量解决方案。
  2. 您/媒体/开发者:指在穿山甲平台成功注册账户,具备使用穿山甲平台提供服务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和能力,拥有和/或运营移动应用、网站等产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开发者产品/媒体产品:指您合法拥有和/或经营的和/或运营的移动应用、网站、网页、小程序等。

二、开发者合规

(一)账号合规

  1. 开发者可通过手机号或邮箱的方式注册账号、提交注册信息、身份资质、经营资质、授权文件、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的开发者,平台审核通过后开发者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穿山甲平台,使用建立应用、建立代码位、查看数据等功能,具体功能权限以平台实际开通为准。
  2. 开发者应对平台账号进行实名认证,且同时需满足平台协议及规则的要求,同一身份证信息或同一法人信息仅允许实名认证一个平台账号。
  3. 开发者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穿山甲平台账户,并对此账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 穿山甲平台账户仅限账户原始注册人本人使用;未经穿山甲书面许可,开发者不得以借用、赠予、出租、出售、委托管理和运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将开发者的穿山甲平台账户有偿或无偿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请开发者确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账户或密码信息
  5. 开发者注册平台账号后,应尽快提交资质完成审核并与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如开发者长期未与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平台有权对开发者账号采取限制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措施。

(二)主体合规

  1. 合法注册的主体:开发者需保证其是依据法律法规合法注册经营法人主体,已取得与平台开展合作所必需的法定许可、资质,确保有权与平台合作,并有权履行平台协议、规则项下的所有义务。
  2. 开发者类型:通常情况下,平台的开发者应属于企业法人,平台暂不支持与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合作。平台禁止未成年人注册,若发现开发者为未成年,平台有权对开发者账号采取立即停止服务、拒绝提供广告、下线已发布广告、限制账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账号、单方终止合作等措施。
  3. 开发者的经营状态:开发者需保证在与平台合作期间一直处于合法经营状态,不得出现经营状态异常、税务走逃(失联)等情形,否则平台有权基于《穿山甲平台开发者违规处罚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限制行为总则

开发者应合法合规经营,使用穿山甲平台服务期间不得开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活动,或用于侵犯其他个人、公司、社会团体、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具体而言,开发者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任何第三人实施以下违法行为提供便利。一旦发现开发者从事以下行为,穿山甲有权按照平台处罚规则进行处罚:

  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8.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10. 含有虚假夸大、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内容;
  11. 组织最终用户通过发展多级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的层级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12.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3. 危害数据安全或违规收集和使用任何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14.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5.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
  16. 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相关工具或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2. 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3. 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
    4. 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木马、病毒等破坏性恶意程序,或盗取窃取他人密码、账户和财产;
    6. 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17.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行为。

(四)合作行为规范

在与穿山甲平台合作过程中,开发者需秉持依法诚信的合作态度,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穿山甲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威胁穿山甲品牌及平台安全。一旦发现开发者从事以下行为,穿山甲有权按照平台处罚规则进行处罚:

  1. 禁止开发者未经官方认可公开表达或暗示开发者与穿山甲平台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代理等合作关系;
  2. 禁止开发者未经穿山甲平台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冒用穿山甲台名义,擅自关联、使用、展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穿山甲或穿山甲关联主体的穿山甲品牌资产,包含品牌名称或logo,品牌图片或视频、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等标识进行宣传推广、骗取他人钱财、对第三方进行骚扰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禁止恶意注册穿山甲平台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批量注册账号,不得恶意使用穿山甲账号从事其他与合作无关的行为及损害穿山甲品牌形象、穿山甲平台及客户利益的行为;
  4. 禁止已封禁应用或公司主体重新在穿山甲平台注册相关应用或账户;
  5. 禁止探查、扫描、测试穿山甲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或干涉,破环穿山甲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营;
  6. 禁止以任何方式对穿山甲平台SDK及相关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其源代码,或进行任何第三方违规调用;
  7. 禁止漏传、错传或伪造穿山甲接口文档要求的字段;
  8. 开发者需根据穿山甲开发文档及时更新穿山甲提供的最新SDK包等;
  9. 开发者不得在使用穿山甲服务时对媒体产品做重大变更,使其与在穿山甲平台初次注册时内容完全不一致;
  10. 开发者媒体应及时在穿山甲平台更新最新媒体产品的下载链接,并保证应用下载链接在合作期间持续有效;
  11. 禁止在没有获得第三方或穿山甲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滥用平台功能向第三方发送骚扰信息,或直接以穿山甲名义联系第三方;
  12. 开发者需严格按照穿山甲提供的接入文档、接口规范进行接入,避免出现接入错误。
  13. 开发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平台业务规范等内容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义务,不得违法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采安全保护措施有效保障数据安全。

三、媒体产品合规

(一)媒体产品准入及创建规范

  1. 开发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穿山甲平台填写与穿山甲平台合作的媒体产品信息,合作期内若发生变更、增加、减少媒体产品等情形的,开发者应在穿山甲平台上进行调整,实际合作的媒体产品以穿山甲平台上显示为准。
  2. 开发者需保证对其媒体产品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运营权,并应向穿山甲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权利证明及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权利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要求需新增或变更的其他资质材料。穿山甲有权对开发者提交的媒体产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若媒体产品未通过审核,则开发者须修改后再次提交。若同一媒体产品的同一版本修改提交后仍未通过审核,穿山甲有权终止该媒体产品接入本服务。
  3. 同一媒体产品仅支持在平台创建一次,平台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应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穿山甲平台开发者违规处罚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平台会根据开发者填写的完整的程序包名在平台内进行唯一性校验,当完整的程序包名唯一时,方可成功创建合作应用。如果显示包名已被注册,开发者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授权证明进行申诉与找回。
  4. 平台有权基于安全风控目的,对媒体产品进行安全性校验,如申请注册的媒体产品命中平台黑名单,平台有权禁止媒体产品准入合作。如媒体产品绕过平台审核策略完成注册,平台有权在发现后采取不予返回广告、纳入黑名单不予合作等措施。
  5. 开发者需保证注册合作的应用名称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软件名称、在应用分发平台所展示的名称保持一致。
  6. 禁止将广告投放在第三方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实际投放的媒体与在穿山甲平台注册的媒体不一致、广告实际投放的媒体非开发者自己享有合法运营权的媒体等行为。
  7. 如媒体产品命中国家反诈中心风险样本库的,平台有权在发现后对媒体产品进行处罚,如媒体产品在国家反诈中心风险样本库移除,平台将会在核实后解除处罚。

(二)媒体产品内容规范

开发者应保证合规经营,对于接入穿山甲平台的媒体产品,开发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范。一旦出现以下任意形式的违规或作弊行为,穿山甲有权予以处罚,包含但不限于:

1)应用不得存在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病毒、恶意代码、恶意弹窗、恶意广告、劫持浏览器、破坏用户终端系统等;

2)应用不得是简单网站页面的打包,或打开后直接跳转到其他第三方网站或应用;

3)应用需要有原生内容或自有功能。没有原生内容或自有功能指:

  a. 应用尚在建设;

  b.应用打开后仅见广告展示,或展示广告后应用立即退出;

  c. 应用原生内容简陋,内容没有二级页面,和/或应用资讯、新闻中心等模块的内容超过3个月以上没有更新。

4)对于应用的最终用户生成的内容,开发者应对最终用户生成的内容进行有效管控,应用中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规定的内容;

5)不支持以下应用类别接入穿山甲平台:

  a. 应用涉及区块链或类似模式的,包括但不限于挖矿、矿机、算力、糖果等内容;

  b. 应用涉及虚拟货币、资金盘或类似模式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兑换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可在应用内或第三方平台升值/交易/转赠等;

  c. 应用涉及传销或类似模式的,包括但不限于缴纳费用成为合伙人/代理商、分级计酬等;

  d. 应用涉及非法集资或类似模式的,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投资收益等;

  e. 应用涉及赌博或类似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梭哈、赌大小、扎金花、老虎机、百家乐、骰宝等;

  f. 应用涉及彩票销售、彩票资讯、推荐和购买计划等内容;

  g. 体育(足球、篮球、网球等)资讯类应用中,内容涉及预测,购买计划方案等;

  h. 应用中含有黄、赌、毒相关的非法敏感低俗信息或其他违法违规内容或素材的;

  i.法律法规禁止投放广告的应用或者存在禁止投放广告的情形。

6)应用不得在未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他开发者的应用接入穿山甲;

7)应用内容不得涉及抄袭和侵犯版权行为;

8)应用名称不得使用未获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商标、标识和logo。

四、广告投放合规

(一)广告推广通用规范

开发者需要在广告推广的各个环节中保证行为合规、广告推广方式、样式合规,不可通过违规手段干预真实用户的决策过程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一旦出现以下任意形式的违规或作弊行为,穿山甲有权予以处罚,包含但不限于:

  1. 禁止在非测试环境下进行广告测试行为;
  2. 广告请求和展示环节中:
    1. 在息屏、锁屏状态下,或应用处于关闭、后台运营状态时,禁止向平台请求广告弹出展示等行为;
    2. 对请求到的广告内容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禁止以任何方式加以存储或长时间缓存;
    3. 禁止无休止的请求并弹出广告;
    4. 广告应清晰展示广告标题、描述、创意素材,穿山甲平台logo、广告标识等内容;
      1. 禁止擅自改变广告内容属性,如编辑、修改、筛选或截取广告中所含的信息,或者更改广告元素的顺序等行为;
      2. 禁止通过遮挡、扭曲、模糊广告图片和内容导致广告展示内容不全;
    5. 广告视频观看时长过短将记为无效展示;
    6. 禁止在非穿山甲广告中使用并展示穿山甲平台logo等穿山甲品牌资产;
    7. 禁止通过其他违规手段进行广告请求及展示;
  3. 广告点击和跳转环节中:
    1. 禁止对用户进行诱导或强制点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奖励用户在广告上点击,及点击后的转化行为上。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积分,礼品,虚拟货币;
      2. 对广告内容加以“精彩推荐”、“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或在广告旁放置引导性图形或动画误导用户点击;
      3. 将广告伪装成聊天、系统警告、对话框、红包或其他通知形式误导用户点击;
    2.   b. 禁止广告与应用原生内容未做区分或区分不明显造成广告误点:
      1. 广告与应用内其他可点区域之间应保持足够距离,并且广告周边应留出空白不可点击区域;
      2. 禁止广告采用全屏可点。仅广告图片、标题、按钮等素材区域可点;
      3. 禁止遮挡、隐藏,重叠,堆砌广告显示区域的任何部分造成用户误点;
    3. 禁止将最终用户点击的落地页重定向到别处,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广告落地页所看到的页面不同;
    4. 用户必须解锁设备才能触发广告交互行为;
    5. 禁止遮挡,隐藏,过度透明广告关闭按钮,及制造虚假跳过/关闭按钮,强制或误导用户点击广告后才能正常使用应用;
    6. 禁止通过其他违规手段伪造点击量获取收益;
    7. 各个广告样式禁止混用,例:开屏广告代码位仅可展示开屏广告,不可展示其他样式广告。

  (二)广告样式通用规范

  开发者接入广告时,请结合穿山甲业务规范,按照要求进行广告展示(广告出现场景/广告元素渲染),未按照要求实施广告,穿山甲有权予以处罚。

  1. 每种广告位只能用于特定场景,不能混用
  2. 广告渲染必须包含:
    1. 广告标题或描述
    2. 广告创意素材,至少包含一张图片
    3. 穿山甲平台logo
    4. 广告标识
  3. 可点区域,为避免误点,广告应与应用内容明确区分
    1. 广告边框清晰可见
    2. 广告周边应留出空白区域
    3. 广告与应用内其他可点区域之间保持距离
    4. 除开屏广告位之外,其他广告位广告可点区域仅限于广告图片、标题、按钮等素材,不应将广告背景设置为可点区域;插屏的广告可点区域不能超过屏幕面积的3/4。
  4. 请勿遮挡、扭曲、模糊广告图片和内容。
  5. 有效的广告展示:展示超过20%像素,观看时间超过1s。
  6. 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包括下列形式:
    1. 虚假更新、虚假报错、虚假清理内存、模仿系统弹窗等形式的虚假功能性提示消息;
    2. 虚假播放、虚假暂停等形式的虚假按钮;
    3. 其他以欺骗、诱导用户点击的广告形式。

  (三)分广告样式规范

  开发者需遵循不同广告产品样式的合作规范,保障用户的广告体验。一旦出现以下任意形式的违规行为,穿山甲有权予以处罚,包含但不限于:

  1. 开屏广告    
    1. 开屏广告场景在应用启动时进行展示,展示完毕后自动关闭并进入应用的主界面。开屏代码位只能用于应用开屏的位置。
    2. 提供关闭/跳过/X按钮,按钮应真实、清晰,不能有诱导内容。应保证用户可在6秒内跳过/关闭广告,开发者不应对平台提供的跳过/关闭广告的时长设置进行更改,或添加任何其他跳过功能;
    3. 通过点击进行跳转的开屏广告(无论是否全屏),仅能点击按钮区域内进行跳转,其他非按钮区域都不能点击跳转;按钮文案不能有诱导内容,必须明确跳转的结果。
    4. 通过摇动、滑动等非点击形式进行跳转的开屏广告,触发阈值应在合理范围内(用户有意愿且进行一定动作才能进行跳转),文案必须明确跳转详情页或第三方APP的结果。
    5. 必须在应用初始化时,展示于应用开屏的位置,展示完毕后自动关闭并进入应用界面。
  2. 信息流广告
    1. 信息流广告应在应用的内容流中与应用内容穿插展示;
    2. 广告内容与应用其他内容区分开,防止用户误点;
  3. 插屏广告
    1. 展示插屏广告场景为应用功能自然体验中断时,如暂停视频播放,游戏关卡之间;
    2. 插屏广告不应突然出现,不应干扰用户使用应用的正常流程,例如应用加载,退出应用或者游戏过程中;
    3. 原生插屏广告内容与其他内容区分开,周围应留出空间防止意外点击,应包含广告标识和穿山甲平台logo,请勿扭曲、遮挡广告图片。若有轮播场景请在创建代码位时选择轮播。
  4. 横幅广告    
    1. 横幅广告是在应用内容顶部,底部,模块内容之间显示的条形广告;
    2. 不应将横幅广告放置于文本、图片和应用的其他可点击部分,避免误点;
    3. 若有轮播场景请在创建代码位时选择轮播;
  5. 沉浸式视频信息流广告(draw视频信息流广告)    
    1. 应该在应用的视频流中进行展示;
    2. 沉浸式视频信息流广告不应有诸如“看视频给金币或奖励”之类的激励展示规则;
  6. 全屏视频广告
    1. 全屏视频广告的展示场景是应用功能自然体验中断时,如游戏关卡之间;
    2. 全屏视频广告不应突然出现,不应干扰用户使用应用的正常流程,例如应用加载,退出应用或者游戏过程中;
    3. 允许用户在广告展示期间跳过该广告,并允许用户在5秒后跳过该广告。开发者不应对用户何时可以跳过广告的设置进行更改,或添加任何其他跳过功能;
    4. 全屏视频不应有诸如“看视频给金币或奖励”之类的激励展示规则;
  7. 激励视频广告    
    1. 激励视频广告的展示场景是用户在需要使用应用中的某些功能时,由用户选择观看,并获得相应激励;    
    2. 每次广告展示时,须向用户说明激励广告的规则(如广告展示前须向用户说明看完广告才能获得相应激励并说明具体激励内容),并让用户选择是否播放激励视频,未经用户允许时(如未点击播放按钮)不能自动播放激励视频;
    3. 激励视频物料不能用于非激励视频广告位,非激励视频物料不能用于激励视频广告位;
    4. 不能直接提供金钱补偿,或可转让给他人的激励形式激励用户点击广告(点击广告指Endcard或是激励视频中的banner)。
  8. 下载类广告    
    1. 须在明示六要素信息后或跳转至应用商店后,由用户主动触发下载方可下载,不得未经用户主动选择静默下载、强制下载或捆绑下载。
    2. 在下载前须向用户明确清晰展示:应用名称、开发者信息、版本号、应用权限、隐私政策、产品功能信息;信息不可被遮挡。
    3. 明示的六要素信息中,点击应用权限和隐私协议链接后,必须跳转真实内容,隐私协议中开发者信息应与六要素信息一致。
    4. 广告中展示的分发应用信息应当与实际用户下载的目标 APP 相符,不得出现“偷梁换柱”、“移花接木”、“货不对版”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下载APP的情况。
    5. 在用户点击下载后需同步出现进度条并提供暂停、取消选项。
    6. APP弹出广告应以显著方式向用户提供关闭或退出窗口的功能标识;不应提供虚假、无效、标识不明显的关闭选项。

五、流量管理规范

开发者需要为广告曝光/点击等转化的真实性负责,即保证广告展示/点击/消费等的行为主体来自于与穿山甲合作媒体产品的真实用户,穿山甲仅对真实用户的真实行为付费。一旦出现以下任意形式的违规或作弊行为,穿山甲有权予以处罚。违规或作弊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  禁止开发者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手动反复点击广告、下载安装、注册、购买等各种伪造用户数据的行为;
  2.  禁止使用程序访问、自动刷新、作弊器、作弊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第三方产生点击或检索(例如付费点击、自动浏览、点击机,代理服务器IP点击,假IP点击,相互点击,自动刷新)等技术手段制造无效广告展示、点击量;
  3. 禁止使用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方式劫持第三方,包括已在穿山甲注册的其他媒体流量;
  4. 禁止静默下载、安装激活应用/软件;
  5. 禁止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错传,篡改或伪造字段取值,伪造无效数据;
  6. 禁止将广告投放在第三方媒体,即广告实际投放的媒体与在穿山甲注册的媒体不一致;
  7. 禁止向包括最终用户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发布刷广告的任务,承诺为这类行为提供奖励,诱导用户点击广告;
  8. 禁止通过其他技术手段等违规获取收益。

六、违规处理流程

如开发者违反本规则内容,平台有权基于《穿山甲平台开发者违规处罚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附则

  1. 本规则通过平台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本规则于2023年09月19日首次生效。
  2. 平台将不定期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若开发者对本规则有任何异议,请立即暂停使用平台服务并联系平台。若开发者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开发者已同意规则全部内容。
  3.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未涉及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不免除开发者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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